设计专利版 Schedule A 的"冻结即赔偿":35 U.S.C. § 289「全部利润」是法律救济还是衡平救济?——Kelly v. Fashion Nova(2026年1月20日)加深地区法院分歧,中资卖家解冻抗辩的胜负手
2026 年 1 月 20 日,加州中区联邦法院在 Kelly v. Fashion Nova, LLC(No. CV23-02360 JAK (RAOx))中裁定:35 U.S.C. § 289 项下的「全部利润」返还属于衡平救济,由法官而非陪审团裁断。这看似只是一个审判分工问题,却直接踩中了设计专利版 Schedule A 案件最脆弱的一根神经——判决前资产冻结的合法性根基。对被冻结在亚马逊、Temu、PayPal 账户里的中资卖家而言,这个"程序性"分歧,往往就是钱能不能拿回来的分水岭。
一、被忽视的分野:设计专利 Schedule A 不是商标 Schedule A
中资卖家收到 TRO 通知时,第一反应通常是"又一个假冒商标案"。但近年伊利诺伊北区(NDIL)Schedule A 案件中,设计专利(design patent)案由的占比持续上升——原告不再需要证明商标混淆,只需拿出一份外观设计专利图,主张被告的产品在"普通观察者"眼中与专利设计实质相同(Egyptian Goddess, Inc. v. Swisa, Inc., 543 F.3d 665 (Fed. Cir. 2008) 全席判决确立的标准)。杯盖、手机壳、宠物用品、健身配件、灯具、收纳件——这些"低创意门槛"品类正是设计专利 Schedule A 的重灾区。
两者在赔偿机制上截然不同,这一点被绝大多数卖家忽略:
商标路径依 15 U.S.C. § 1117(c),原告可以直接选择法定赔偿,每类假冒商标 1,000 至 200,000 美元,故意侵权最高 2,000,000 美元。原告无需证明被告赚了多少钱。
设计专利路径没有法定赔偿。35 U.S.C. § 289 规定,侵权人"应就其全部利润承担责任,但不低于 250 美元"("to the extent of his total profit, but not less than $250")。也就是说,原告必须证明被告的实际获利。而在被告缺席、账簿不可得的 Schedule A 结构下,法院实践中拿来充当"全部利润"证据的,往往就是被冻结账户里的余额本身。冻结额 = 赔偿额,这是设计专利 Schedule A 的核心闭环。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此类案件中缺席判决的个别赔偿额从 250 美元到两万余美元不等——数字并非来自侵权规模,而是来自平台划扣了多少。
二、核心法律分析:§ 289「全部利润」是法律救济还是衡平救济
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至今未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在 Columbia Sportswear North America, Inc. v. Seirus Innovative Accessories, Inc., 942 F.3d 1119 (Fed. Cir. 2019) 中,CAFC 明确称其为"重要问题",却在撤销下级侵权认定后回避了裁断。而在 Texas Advanced Optoelectronic Solutions, Inc. v. Renesas Electronics America, Inc., 895 F.3d 1304 (Fed. Cir. 2018) 中,CAFC 指出"就专利侵权而言,利润返还在历史上并非普通法上的救济"——这句话被各地区法院朝相反方向解读。
结果是地区法院分歧持续加深:
认定为衡平救济(法官裁断,无陪审团权):Red Carpet Studios v. Midwest Trading Group, Inc., 2021 WL 1172218 (S.D. Ohio Mar. 29, 2021);Shure Inc. v. ClearOne, Inc., 2021 WL 4991083 (D. Del. Oct. 27, 2021);以及最新的 Kelly v. Fashion Nova(C.D. Cal. 2026 年 1 月 20 日)。
认定可交陪审团:Kitsch LLC v. Deejayzoo, LLC, 2023 WL 4291445 (C.D. Cal. May 8, 2023)——法院认为"尚无充分依据支持 § 289 利润返还属纯粹衡平事项"的主张。
Kelly 法院将 Kitsch 区分开来,理由是后者同时存在部分"法律损害赔偿"请求(如合理许可费或所失利润),因而触发第七修正案的陪审团审判权。换言之,分界线取决于原告是否同时主张了传统法律救济:单独主张 § 289 全部利润的,倾向于衡平;与法律损害赔偿混同主张的,倾向于陪审团。
三、为什么这个分歧决定你的钱能否解冻
关键在于 Grupo Mexicano de Desarrollo, S.A. v. Alliance Bond Fund, Inc., 527 U.S. 308 (1999)。最高法院在该案中裁定:当原告仅主张普通法上的金钱赔偿时,联邦法院无权在判决前发出资产冻结令。冻结属于衡平权力,只能服务于衡平请求。
把这条规则套进设计专利 Schedule A,逻辑链条立刻清晰:若 § 289 的"全部利润"被认定为法律救济(Kitsch 路线),则原告在判决前冻结中资卖家账户的做法,与 Grupo Mexicano 直接抵触,解冻动议(motion to dissolve)具备实质胜算;若被认定为衡平救济(Kelly、Red Carpet、Shure 路线),冻结则被作为"保全衡平返还标的"而正当化。
这就是 2026 年设计专利 Schedule A 抗辩的胜负手。同样的分歧在商标案件中已被反复使用——被告主张原告实际只追求 § 1117(c) 法定赔偿这一纯粹法律救济,从未真正寻求衡平会计核算,因而冻结逾越权限。在设计专利案件中,这一论证的成败完全系于受案法院对 § 289 性质的定性。中资卖家在提交解冻动议前,第一件事就是查明受案法官及其所在辖区在此问题上的既有立场。
四、管辖的不对称:进得来,出不去
与此叠加的是管辖层面的结构性不对称。NDIL 长期以"销售可定向至本区消费者"为由,对境外线上店铺经营者行使属人管辖(personal jurisdiction)。但当电商卖家反过来想在同一法院起诉专利权人(例如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时,法院却常以"向亚马逊投诉下架属于在他州作出的行为、与伊利诺伊的联系过于间接、未构成有目的指向"为由驳回。同一套连结点标准,在原被告易位时得出相反结论——这是 Schedule A 主战场最被诟病的一点。
不过天平已在移动。第七巡回上诉法院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在 Yinnv Liu v. Monthly 中撤销了一份缺席判决,认定:仅凭结算页面截图显示商品"可以"发往伊利诺伊,在缺乏该州实际发生销售的证据时,不足以确立属人管辖。这为大量被"可发货 ≠ 已销售"逻辑套牢的卖家,打开了 Rule 60(b) 事后救济的通道。
另需提示:专利案件的审判地(venue)规则与商标案件不同,受 28 U.S.C. § 1400(b) 及 TC Heartland(2017)约束;但对非美国居民被告,28 U.S.C. § 1391(c)(3) 的"外国人条款"使其可在任何地区被诉。因此中资卖家在设计专利 Schedule A 中基本无法以审判地不当抗辩,主战场只能放在属人管辖——这两个概念不可混淆。
五、对中资跨境卖家的合规与应对要点
1. 先分清案由,再定策略。收到 TRO 后,第一步是查明起诉依据是 Lanham Act § 32 / § 43(a)、Copyright Act 还是 35 U.S.C. § 271 / § 289。设计专利案的抗辩路径、和解定价与举证重心与商标案完全不同,用错模板等于放弃杠杆。
2. 立即固定"利润"证据链。由于 § 289 追的是"全部利润"而非法定赔偿,被告有权、也必须证明真实成本结构。完整的采购发票、头程物流费、平台佣金、广告支出、退货率数据,能把"冻结余额即全部利润"的推定打下来。多数卖家败在缺乏成本凭证,而非缺乏抗辩理由。
3. 上架前做设计专利净空检索。在 USPTO Patent Public Search 与 Global Dossier 中,按洛迦诺分类(Locarno)与 CPC D-class 检索目标品类的在先设计专利。爆款品类的模具供应商"通用款"承诺不具任何法律效力。
4. 保存在先设计与独立开发记录。设计专利的有效性挑战(新颖性、显而易见性、功能性)在缺席判决前几乎无人主张,却是最具杀伤力的抗辩之一。产品开发时间线、设计稿版本、供应商图纸的留存,成本极低、回报极高。
5. 拆分账户与资金架构,控制冻结面。单一收款主体绑定全部店铺,意味着一次 TRO 就能锁死整条现金流。按品类、按平台隔离收款主体与结算账户,是把损失从"全军覆没"压到"单点受损"的最直接手段。
六、格知律所如何协助
针对设计专利型 Schedule A,格知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服务与商标型案件有明确区分:一是解冻动议起草——围绕 § 289 救济性质与 Grupo Mexicano 的适用,结合受案法官既有立场,构建判决前资产冻结逾越权限的论证,并同步申请提高保证金(bond increase)以形成谈判压力;二是属人管辖与错误合并抗辩——依 Liu v. Monthly 主张"可发货不等于已销售",依 Fed. R. Civ. P. 20(a)(2) 与 35 U.S.C. § 299(b) 提出分案动议,剥离与其他被告无共同交易事实的当事人;三是「全部利润」举证与和解定价——重建真实成本模型,把 § 289 的计算基数从冻结余额拉回可核验的净利,据此设定 per-SKU 谈判区间;四是设计专利有效性与非侵权意见——依 Egyptian Goddess 普通观察者标准及功能性、在先设计抗辩出具意见书;五是店铺合规架构搭建与上架前净空审核,以及 Doe defendant 项下的个人责任(alter ego)风险评估与平台账户解冻协调。
七、结语
设计专利 Schedule A 的整套威慑力,建立在一个尚未被上诉法院确认的假设之上:§ 289 的"全部利润"是衡平救济,因而判决前冻结正当。Kelly v. Fashion Nova 加固了这一假设,Kitsch 则留下了裂缝,而 CAFC 从 2018 年的 TAOS 到 2019 年的 Columbia Sportswear 一直在回避正面回答。在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给出定论之前,这道分歧对中资卖家既是风险,也是杠杆——但它只对出庭应诉的人有意义。缺席,就意味着把定性权、计算权和冻结额,全部交给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