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ITC对DRAM内存启动337调查:Netlist剑指三星及谷歌、英伟达等下游客户——中国企业的供应链专利风险警示

2026年7月1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投票决定,就"特定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DRAM)器件、含有该器件的产品及其组件(第二案)"启动337调查(调查编号:337-TA-1511)。申请人为加州尔湾的内存技术公司Netlist, Inc.,被申请人不仅包括三星电子及其两家美国子公司,还包括三星的下游客户——谷歌(Google)、英伟达(NVIDIA)、博通(Broadcom)和超微电脑(Super Micro)。调查范围将"含有被控侵权内存的服务器、计算系统和存储系统"整体纳入,对深度嵌入全球AI硬件供应链的中国企业具有重要警示意义。

事件背景:Netlist与三星、美光的多年专利战

Netlist是一家总部位于加州尔湾的内存模组技术公司,近年来凭借DDR内存与高带宽内存(HBM)相关专利组合发起了一系列高额诉讼:2023年4月,德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陪审团裁定三星故意侵权,判赔3.03亿美元;2024年5月,同一法院陪审团裁定美光(Micron)故意侵权,判赔4.45亿美元;2024年11月,Netlist在对三星的第二场审判中再获1.18亿美元赔偿。上述案件目前均处于上诉程序中。

在ITC战线,Netlist已于2025年9月30日对三星、谷歌和超微提起第一起337调查申请,涉及六项专利,该案证据听证会定于2026年11月举行。本次337-TA-1511是Netlist针对三星阵营的第二起337调查。Netlist首席执行官C.K. Hong表示,公司"致力于保护知识产权,并对ITC决定就三星及其客户未经授权使用Netlist专利启动第二起调查感到满意"。

本案核心:两项专利、DDR5与HBM、"产品级"调查范围

根据USITC于7月15日发布的立案通知,本次调查基于Netlist于2026年6月16日提交的申请(6月24日、25日两次补充),指控被申请人违反《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19 U.S.C. § 1337(a)(1)(B))。涉案专利为美国专利第12,646,537号(指向HBM高带宽内存产品)和第12,650,937号(指向DDR5 RDIMM及MRDIMM内存模组)。

值得特别注意的是调查范围的表述:"DDR5代DIMM及高带宽内存(HBM)器件、含有上述器件的产品(如服务器、计算系统和存储系统)及其组件"。这意味着,一旦最终认定侵权成立并签发有限排除令(limited exclusion order),被挡在美国海关之外的将不仅是内存芯片本身,还可能包括谷歌、英伟达、超微等公司进口的整机服务器和AI计算设备。Netlist同时请求ITC签发停止令(cease and desist orders),禁止被申请人在美国境内销售已进口的库存产品。

本案另一个程序亮点是,委员会依据19 CFR 210.50(b)(1)指示行政法官(ALJ)就公共利益问题听取证据并作出建议性认定。这一安排通常出现在排除令可能对美国市场供应和竞争条件产生重大影响的案件中——在AI基础设施建设高度依赖HBM与DDR5内存的当下,公共利益因素将成为本案的重要争点。

为什么下游客户也会成为被申请人

337调查的管辖基础是"进口行为"而非"制造行为"。只要产品进入美国,进口商、销售商乃至采购含有被控侵权组件的整机厂商,都可能被列为被申请人。专利权人将下游客户列为被申请人的策略意图明显:一方面扩大排除令覆盖面、封堵"换壳"进口路径;另一方面借供应链施压,促成和解或专利许可谈判。谷歌、英伟达、博通这类采购方此次被卷入,正是该策略的典型体现。

对中国企业的启示

1. 采购第三方组件并不能隔离侵权风险。整机中嵌入的一颗内存芯片,就足以让整机被纳入排除令范围。中国的服务器、AI硬件与消费电子厂商在采购内存、芯片等核心组件时,应将组件供应商的专利纠纷状况纳入供应链尽职调查。

2. 在采购合同中落实知识产权担保与赔偿条款。与组件供应商约定知识产权侵权担保(IP indemnification)、辩护义务及替代供应安排,是分散337风险的基础工具。

3. 建立ITC动态监测机制。337调查从立案到排除令生效通常仅需16至18个月,远快于联邦地区法院诉讼。对美出口占比高的企业应常态化监测USITC立案公告及EDIS电子卷宗。

4. 被列为被申请人时切忌缺席。按ITC规则,被申请人须在送达后20日内应诉;缺席将被视为放弃抗辩,ITC可径行按申请书认定事实并签发排除令乃至普遍排除令。此前多起涉及中国企业的337案件已反复证明:缺席者全面被禁,积极应诉者往往能够全身而退。

5. 重视HBM/DDR5领域的专利布局与FTO分析。存储器领域的专利维权高度活跃,中国存储产业链企业进入美国市场前,应就核心产品开展自由实施(freedom-to-operate)分析,并评估既有专利战的外溢风险。

案件展望

USITC将在立案后45日内确定目标结案日期,案件随后由首席行政法官指派ALJ主持证据开示与听证。结合Netlist第一起337调查(2026年11月听证)以及双方在地区法院的多线缠斗,三星阵营面临的和解压力正在累积。若ITC最终签发排除令,其效力自签发时即生效,仅受美国贸易代表(USTR)60日政策审查的制约。格知律师事务所将持续跟踪本案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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