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sla v. Charge Fusion案:联邦巡回法院部分推翻PTAB裁决,重塑电动汽车充电专利格局

案件背景

2026年3月31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在Tesla, Inc. v. Charge Fusion Technologies, LLC案(案号24-2015)中作出重要裁决,对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PTAB)的决定予以部分维持、部分推翻和部分撤销。该案由DYK、REYNA和CHEN三位法官审理,涉及Charge Fusion公司持有的美国专利第10,998,753号(US10998753B2),该专利涵盖电动汽车充电系统中的关键技术。

Tesla此前向PTAB提出多方复审(IPR)申请,主张Charge Fusion的多项专利权利要求因缺乏新颖性或显而易见性而无效。PTAB在最终书面决定中认定Tesla未能证明部分权利要求不可专利,Tesla随即向联邦巡回法院提起上诉。

法院裁决

联邦巡回法院在审查中发现PTAB在权利要求解释(claim construction)方面存在部分错误。法院认定,PTAB对某些权利要求中“result in”(导致)这一关键措辞的解释过于宽泛,未能准确界定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这一解释偏差直接影响了对现有技术的比较分析。

最终,联邦巡回法院裁定部分电动汽车充电相关权利要求因显而易见性(obviousness)而无效,但同时维持了其他权利要求的有效性。法院还将部分争议事项发回PTAB重新审理,要求其在纠正权利要求解释后重新评估相关权利要求的可专利性。

权利要求撰写的关键教训

本案的核心争议集中在“result in”这一看似普通的英语表达上。Charge Fusion的美国专利第10,998,753号(‘753专利)描述了一种电动汽车充电系统,其中关键权利要求限定要求系统计算充电调度(包括开始/停止时间),并“result in”(导致)电池充电量按照该调度增加。问题在于:“result in”究竟要求系统自动执行充电,还是仅仅生成一个调度让用户手动插枪充电即可?

在‘2026年2月25日的‘753专利裁决中,CAFC以2-1的多数裁定,“result in”要求的是系统自动控制的充电过程,而非用户手动插枪充电。Tesla主张先有技术Kato(一种沿途充电站规划系统)已经教导了该限定,因为用户可以按照系统生成的调度手动充电。但法院认定,“result in”的普通含义排除了“用户手动启动和停止充电”的情形。法院强调,说明书描述的是系统“智能地”充电,通过与无线充电站交互来执行充电指令,这超越了“仅仅手动插枪”的范畴。由于Prior Art Kato仅教导了手动充电,未能覆盖“result in”的自动充电含义,Charge Fusion的专利得以存活。

而在本案(2026年3月31日的‘135专利裁决)中,“result in”的模糊性则产生了相反的效果。PTAB将气候控制相关权利要求解释为“指令必须以某种方式将电池电量纳入考量”,但CAFC推翻了这一解释,裁定权利要求的文本仅要求“气候控制机制继续运行直至电池充电达到预定水平”。这一纠正后的较窄解释使得权利要求1更容易被先有技术Hibi所覆盖,最终被认定因显而易见性而无效。

这两起裁决共同揭示了“result in”的严重起草风险:该短语本质上是因果关系语言,可以被解释为“直接因果”(系统必须自动实现结果)或“间接促成”(系统提供条件使结果发生)。若被解释为直接因果,权利要求保护范围较窄但可能抵御先有技术挑战;若被解释为间接促成,保护范围较宽但更易被认定为显而易见。专利起草人应当避免使用“result in”“cause”“enable”等因果关系模糊词,转而明确界定系统执行的具体技术步骤,例如“处理器执行指令以控制充电电路向电池输送电流”而非“result in a battery charge increase”。

对中国电动汽车企业的启示

随着比亚迪、蔚来、小鹏等中国电动汽车企业加速进入美国市场,充电技术领域的专利风险日益突出。本案对中国企业具有以下重要启示:

首先,充电基础设施专利是竞争焦点。电动汽车充电技术已成为美国专利诉讼的高发领域,中国企业在开发充电产品或建设充电网络前,应进行全面的自由实施(FTO)分析。

其次,IPR程序的战略价值需重新评估。本案中Tesla通过IPR取得了部分成功,但中国企业必须注意:自2025年下半年起,PTAB的IPR立案率已从历史平均约67%大幅下降至20%-30%,2026财年初期仅约37%。在USPTO新任局长John Squires的严格政策下,自由裁量性拒绝(discretionary denial)激增630%,电子/计算机专利的立案率更是低至约27%。因此,中国企业在考虑利用IPR程序挑战竞争对手专利时,应充分评估当前立案环境的严峻性,并在请愿书质量和时机选择上做更加充分的准备

第三,权利要求解释是胜败关键。本案再次证明,权利要求的解释往往是专利争议的核心。中国企业在申请美国专利时,应聘请经验丰富的美国专利律师,确保权利要求的撰写既能提供充分保护,又能经受住IPR和诉讼的考验。

联邦巡回法院在本案中的裁决表明,即使面对强大的专利权人,通过精准的法律策略和技术分析,挑战者仍有机会在部分争议中获得有利结果。对于正在美国市场布局的中国电动汽车及充电技术企业而言,深入了解美国专利制度、积极进行专利风险管理,是确保长期竞争优势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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