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希通信 (688653) 4·24 终结 Skyworks 全部 337 诉讼:337-TA-1413 撤销裁定+加州中区案双结案——中资射频前端芯片企业 1240 万美元防御成本背后的五条战术启示
导读:2026 年 4 月 24 日(美东时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行政法官签发命令,正式终结 Inv. No. 337-TA-1413(Certain Wireless Front-End Modules and Devices Containing the Same)。同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C.D. Cal.)依申请人 Skyworks Solutions 一方的动议,驳回与此并行的 Case Nos. 8:24-cv-00974 与 8:24-cv-00976 两起专利诉讼。中资射频前端芯片厂商 康希通信(科创板代码 688653,Grand Kangxi Communication Tech (Shanghai) Co., Ltd.) 在 4 月 28 日晚间披露澄清公告,确认 Skyworks 已"无条件撤回"针对其 ITC 337 调查及地方法院专利诉讼中的全部主张。这是继 2024 年 9·24 添可(Tineco)"再设计"在 337-TA-1304 案获 CAFC 终审确认后,又一起中资科技公司在美国 337 框架下从"初步裁定胜诉→对方主动撤诉"完整链条上跑通的标志性案件。本文按 USITC 公开文件、Kangxi 上交所披露公告与 CAFC 既往判例的交叉比对,拆解案件全貌及其对中资射频、半导体、IoT 及消费电子赛道企业的合规与诉讼策略意义。
一、案件背景:从加州专利诉讼到 ITC 337 调查的双轨升级
2024 年 5 月 6 日,Skyworks Solutions, Inc. 在加州中区联邦法院对康希通信提起两起专利侵权诉讼:
Case No. 8:24-cv-00974 ——主张四件射频专利:US 8,717,101、US 9,917,563、US 9,450,579、US 9,148,194;
Case No. 8:24-cv-00976 ——主张一件射频专利:US 7,409,200。
被诉产品系康希通信用于 Wi-Fi 6/6E、Wi-Fi 7 路由器及智能终端的 无线前端模块(Wireless Front-End Modules, FEM)。
2024 年 7 月 17 日,Skyworks 进一步向美国 ITC 提交 337 调查申请,并于 8 月 5 日补充,被诉对象增加至三家:
Kangxi Communication Technologies (Shanghai) Co., Ltd.(上海康希通信);
Grand Chip Labs, Inc.(位于加州 Tustin 的美国关联实体);
Ruijie Networks Co., Ltd.(福建锐捷网络)。
USITC 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正式立案,案号 Inv. No. 337-TA-1413(USITC 新闻稿 er0816_65778)。涉案地区法院诉讼按照 28 U.S.C. § 1659 在 ITC 调查期间被强制中止。
二、行政程序进程:从 1·23 初步裁定到 4·24 终结命令
(一)2026 年 1 月 23 日:初步裁定 (Initial Determination, "ID") 出炉
ITC 行政法官在 ID 中作出两项关键判断:
就 US 9,917,563、US 8,717,101 两件专利,认定康希通信被诉产品 不构成侵权(non-infringement);
就 US 9,450,579、US 9,148,194、US 7,409,200 三件专利,行政法官在调查 取证阶段(discovery phase) 即基于 Skyworks 自身的撤回主张,提前终止调查范围。
法律意义:这是中资射频前端芯片企业在 337 调查中首次获得"未侵权"的全面性 ID。在 ID 之后,根据 19 C.F.R. § 210.42 之规定,调查依例进入 ITC 全体委员会 60 日复审窗口;若委员会不主动复审(review),ID 即上升为终局意见 (Final Determination)。
(二)2026 年 1 月 29 日:联邦公报启动公共利益意见征询
2026 年 1 月 29 日,《联邦公报》刊登 ITC 关于"公共利益意见征询"的通知 (Notice of Request for Submissions on the Public Interest),标志着案件正式进入"补救阶段(Remedy Phase)"评估。这一程序节点表明委员会确实已经准备对初步裁定的最终采纳与救济措施(普遍排除令 GEO / 有限排除令 LEO / 禁止令 CDO)展开实质审查。
(三)2026 年 4 月 24 日:基于"自愿驳回协议"的终结命令 (Termination Order)
根据康希通信 2026 年 4 月 28 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澄清公告(公告编号 2026-V9DU),其核心要点如下:
"On April 24, 2026 (Eastern Time, U.S.), the Company was informed that the Administrative Law Judge of the ITC decided to terminate the investigation in Inv. No. 337-TA-1413 based on a voluntary dismissal agreement. Meanwhile, Skyworks has filed a motion to dismiss the suspended patent lawsuits before the U.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Central District of California, and the court has granted such motion. Accordingly, Skyworks has unconditionally withdrawn all claims..."
亦即:
337-TA-1413 调查依 19 C.F.R. § 210.21(a)(2) 基于"自愿驳回协议(Voluntary Dismissal Agreement)" 终止;
中止于加州中区的两起地区法院诉讼,被法院依 Rule 41(a) 准予驳回 (dismissed);
Skyworks 无条件撤回 全部主张——这一表述在 USITC 实务上通常对应"with prejudice"(不可再诉,但 IPR 程序需单独审视)。
康希通信公告中明确表示,目前并未披露 Skyworks 撤诉是否系双方达成和解。截至 4 月 27 日,Skyworks 在 USPTO 提起的多件 IPR 程序仍未撤回,其中两件已于 4 月 7 日确认了口头审理 (oral hearing) 信息。
三、防御成本曝光:1240 万美元——337 调查"可承受"的真实尺度
在 2026 年 1 月 26 日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律师网(PRIP)主办的发布会上,康希通信公开披露了其在 337 防御中的法律费用:已发生律师费及相关支出超过 9,000 万元人民币(约 1,240 万美元)。
这一数字之所以具有标杆意义,是因为它打破了行业内长期流传的"337 防御动辄数千万美元、中小企业无力承受"的印象。结合其他几个公开样本可以观察到一个相对稳定的成本谱系:
添可 Tineco vs. Bissell(337-TA-1304) :从立案到 ALJ 裁决,再到 ITC 复审,再到 CAFC 二审,全周期防御成本在 USD 6M~12M 区间(公开数据);
康希 vs. Skyworks(337-TA-1413) :约 USD 12.5M,含 IPR 同步并行;
大疆 vs. Autel(337-TA-1133 / 337-TA-1414) :业内估算 USD 15M~20M(含 CAFC 与并行联邦诉讼)。
也就是说,对一家年营收超过 5 亿美元的中资科技企业而言,一场为期 18–22 个月、3-5 件专利的 337 全周期防御,其单案防御成本通常落在年营收的 2%–4% 区间。这与高额排除令带来的市场禁入风险相比,仍具备明显的"以成本换市场"经济合理性。
四、法律要点拆解:1413 案的三个判例性观察
(一)"被诉系统级 FEM 模块"的非侵权抗辩获采纳
337 调查中针对 FEM/IC 类被诉产品,复杂的电路结构与功能描述常使专利权利要求落入"功能性限定 + 结构性限定"双重困境。Kangxi 的成功之处在于提交了产品逐级电路图、固件配置与 IP block 拓扑,迫使 Skyworks 必须证明每一条权利要求与被诉模块"逐字逐点对应(element-by-element)",而非简单依赖系统级框图。这与 CAFC 在 Bissell, Inc. v. ITC(CAFC 24-1509,2026 年 3 月 18 日意见)所确立的"再设计 + 技术细节 + 商业实施"三要件原则在思路上同构。
(二)多专利组合主张面临"取证阶段优胜劣汰"压力
申请人主张 5 件专利的开局并不罕见,但本案显示,当被诉方在取证阶段集中火力质疑权利要求范围与有效性时,申请人极可能在 ID 出具之前主动放弃部分主张,以避免在 ITC 阶段形成对自身不利的反向先例。这对中资被诉企业的战术启示是:集中资源攻击核心独权与 35 U.S.C. § 112 书面记载 / 35 U.S.C. § 103 显而易见性,比试图整体抗辩五件专利更有效率。
(三)"无条件撤回"与"和解"之间的灰区
康希通信在公告中特意明确未披露和解信息。从美国实务角度,"unconditional withdrawal" 文字上极接近 "with prejudice",但是否伴随交叉许可、不竞争条款或对 IPR 程序的独立处理,仍待 IPR 后续答辩与中止申请书披露。对类似情况的中资企业而言,建议同步关注 PTAB 系统中尚未结案的 IPR 编号变动,作为判断"是否真的全面胜出"的关键观测点。
五、对中国企业的启示:5 项立即可执行动作
1. 把"美国专利诉讼+337+IPR 同步推进"视为常态而非例外。Skyworks 同时部署"加州中区诉讼+ITC 337+PTAB IPR"的三轨打法已经成为美国权利人的标准动作。中资被告应在收到任一程序的传票(subpoena)后 24 小时内完成"三轨同步评估",避免错过 19 U.S.C. § 1337(a)(1) 限期答辩或 IPR 反诉的时效。
2. 在产品立项阶段就预留 "337-ready 文档证据链"。337 防御能否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被诉企业是否能向行政法官提交清晰的电路图、固件版本控制日志、ECN(工程变更通知)记录、以及 IP block 引入授权证明。建议中资射频/IC 厂商在量产前 6 个月开始按 USITC "Ground Rules" 标准建立证据档案。
3. 单案防御预算按年营收的 2%–4% 预留。以康希通信 1240 万美元的样本作为锚点,年营收在 5 亿美元以上的企业应将"重大 337 防御储备"明示纳入年度法律预算;同时关注律师费保险(Legal Expense Insurance)在涵盖 337 调查方面的承保细则。
4. 善用 § 1659 强制中止与 IPR 并行打法。本案中加州中区诉讼依 28 U.S.C. § 1659 中止,使被诉方避免了两套程序证据冲突。中资被告必须主动援引 § 1659(强制中止权),并在中止期间集中资源应对 ITC;同时考虑对核心专利提起 IPR,把现有技术抗辩"移师"PTAB 这一最熟悉的赛场。
5. 把"业绩公告 + 上交所披露"同步纳入诉讼应对节奏。康希通信作为科创板 (688653) 上市公司,其 1·26 媒体披露与 4·28 上交所公告在节奏与措辞上均较为审慎,避免了"重大事项未及时披露"的违规风险。对在 A 股、港股或纳斯达克上市的中资被告,建议法律团队与 IR/合规团队建立"诉讼-披露同步表",明确各程序节点对应的披露义务。
六、案件展望
康希通信案的"快速胜出"并不意味着 337 防御从此变得轻松。需要持续追踪三条后续线索:
IPR 是否撤回。 Skyworks 在 PTAB 仍有未结 IPR 程序(口头审理已排定)。如果 IPR 程序继续推进,则康希通信仍需进行专利有效性抗辩。
是否存在不可披露的和解条款。 双方"自愿驳回协议"是否包含交叉许可或区域许可,将影响康希通信下一代 Wi-Fi 7/UWB FEM 模块的全球部署节奏。
Skyworks 是否调整其在中国市场的诉讼策略。 Skyworks 此前还在中国对其他 FEM 厂商发起过诉讼。1413 的撤回是否预示其在中国市场总体撤诉,还需观察。
无论如何,4·24 终结裁定使康希通信成为继添可、海能达、立讯精密之后又一批可以在中国资本市场层面公开宣告"337 阶段性胜出"的科技企业。它向中资射频前端、Wi-Fi 模组、IoT 主控芯片企业释放出明确信号:337 不是不可逾越的天花板,而是一场可以通过技术 + 证据 + 资金 + 时机四要素管理的复合型工程。
格知律师事务所 跨境知识产权与争议解决团队 持续追踪 USITC EDIS、PACER、PTAB E2E 三大数据库,为中资科技企业提供 337 + 平行联邦诉讼 + IPR 三轨防御服务。咨询联系:info@getechlaw.com / +1-312-888-6633 / 203 N LaSalle St., Ste 2100, Chicago, IL 60601。
主要信息来源:USITC 新闻稿 er0816_65778(2024 年 8 月 16 日);《联邦公报》2026-01729 号(2026 年 1 月 2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 688653 公告 2026-V9DU(2026 年 4 月 28 日);PRIP 微信公众号 2026 年 1 月 26 日记者发布会披露。本文不构成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具体案件应当结合委托律师的专业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