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普生的旧专利,第二次收割」:USITC 337-TA-1462 液晶显示器件调查撤诉终结(91 FR 54880,2026年8月25日)× 京东方德州 6686 万美元故意侵权裁决——中国显示企业应对 NPE 双线夹击的五个支点

2026年8月25日,《联邦公报》(91 FR 54880,文号 2026-17295)刊登了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的一份终止通知:编号 337-TA-1462 的液晶显示器件"337调查"正式终结。委员会决定不复审行政法官(ALJ)于2026年7月22日作出的第30号命令(Order No. 30),该初步裁定依据委员会规则 19 C.F.R. § 210.21(a)(1),基于申请人撤回起诉而终止全案。

对被列名的20家被告——其中16家隶属于惠科(HKC)、海信(Hisense)、TCL三大中国显示企业集团——这意味着一场悬在头顶九个月的美国进口禁令威胁解除了。但这份两页纸的通知背后,是一条更值得中国企业警惕的完整链条:日本企业剥离的"退役"专利,经由爱尔兰持牌实体转手,在德州法院与ITC同时开辟双线战场。就在半年前,同一批专利权人刚刚在德州从京东方(BOE)手中拿到一份超过6600万美元的陪审团裁决。

案件背景:一个纽约公寓地址与两家都柏林公司

本案的起点并不起眼。2025年8月29日,一家名为 BH Innovations LLC 的实体向USITC提交337调查申请,其申请书载明的营业地址是纽约上东区East 89th Street的一处公寓单元。2025年9月19日,申请被修改,追加了两家申请人:Longitude Licensing Limited138 East LCD Advancements Ltd.——两者注册地址完全相同,均位于都柏林15区 Blanchardstown Corporate Park 2, Plaza 255。9月25日又提交了补充材料。

这两家爱尔兰实体并非无名之辈。Longitude Licensing 于2013年7月在都柏林设立,专门用于收购日本DRAM厂商尔必达(Elpida Memory)破产后的专利资产包,初始规模约7000项全球专利资产。2016年,该实体被美国私募基金 Vector Capital 收购——后者早在2014年即已收购专利运营公司 IPValue Management。138 East LCD Advancements 则是同一体系下承接精工爱普生(Seiko Epson)剥离的液晶显示专利的载体。

需要特别指出:坊间常有将 Longitude 与 Fortress Investment Group 相关联的说法,但公开资料并不支持这一说法,其实际控制方为 Vector Capital / IPValue 体系。中国企业在做对手方尽调时,切勿沿用未经核实的传闻。

涉案专利:两项即将到期的爱普生"遗产"

USITC于2025年11月24日决定立案,11月28日公告(90 FR 54742)。调查针对的仅是两项美国专利各一项权利要求:

  • 美国专利第 7,705,948 号('948专利),"Liquid crystal display device"。发明人为濑川泰雄、青田正明、市川真司,原始受让人为爱普生映像元器件公司(Epson Imaging Devices Corp)。2007年10月12日申请,2010年4月27日授权。2018年4月19日由精工爱普生转让给138 East(2018年5月15日登记),调整后到期日为2028年8月5日

  • 美国专利第 7,570,334 号('334专利),"Electro-optical device and electronic apparatus"。发明人为村手正雄(Masao Murade),原始受让人为精工爱普生。日本优先权日2006年6月23日,2007年6月4日申请,2009年8月4日授权。2019年8月28日登记转让给138 East,调整后到期日为2027年10月23日。其权利要求1所指向的技术,是将上下基板之间的垂直导通结构布置在密封胶环之内,从而压缩边框区域、为驱动电路腾出布局空间。

调查范围被界定为"由两片玻璃基板夹持液晶像素层、并配有控制透光量的相关电路的LCD器件、其部件及含有该器件的产品"——一个几乎涵盖所有主流液晶面板与电视整机的表述。

20名被告:一张沿供应链铺开的名单

立案通知列明的20家被告中,中资系企业占16家:惠科系3家(深圳惠科、重庆惠科光电、香港HKC Overseas);海信系4家(海信集团、海信国际、海信视像、美国海信);TCL系9家(TCL电子控股、深圳TCL新技术、惠州TCL王牌电器、TTE Technology、TCL科技集团、TCL Moka International、TCL海外营销、TCL实业控股,以及TCL智能终端(越南)有限公司)。其余4家为VIZIO、LG电子及其美国子公司、西屋电气。

这份名单的结构本身就是一堂课。申请人并未只盯住面板制造商,而是把香港贸易平台、境内整机厂、美国销售子公司乃至越南生产基地一并纳入。这意味着"把产能迁到东南亚"并不能自动隔离337风险——只要产品最终进入美国,链条上任一环节都可能被列为被告。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中不公平进口调查办公室(OUII)未作为一方参与,属于近年来的常态。

撤诉终结的程序细节:未删减的和解协议

案件的收尾过程也有可供借鉴之处。申请人于2026年6月25日首次提出终止动议;次日(6月26日),惠科、海信、LG与西屋电气提交了不反对声明。但最初的动议以及第一次修改动议,均未按要求附上未经删减的和解协议。申请人不得不于2026年7月16日提交第二次修改动议,补齐未删减文本。行政法官随后于7月22日作出第30号命令终止调查,委员会于8月20日表决不予复审,8月21日发出通知,8月25日刊载于《联邦公报》。全程无任何一方申请复审。

换算下来:自2025年8月29日提交申请至终止,历时约12个月;自2025年11月立案起算,约9个月。这几乎是337案件以和解方式退场的典型节奏——远早于任何违法性裁决。和解条款依法保密,具体对价不对外披露。

德州平行战场:京东方的6686万美元裁决

要理解ITC这条战线的真正分量,必须同时看德克萨斯州东区法院。在 Longitude Licensing Limited 等诉京东方科技集团案(案号 2:23-cv-00515,德州东区马歇尔分庭,首席法官 Rodney Gilstrap 主审,权利要求解释由治安法官 Roy S. Payne 于2025年2月作出)中,陪审团于2026年1月15日作出一致裁决:

  • '948专利:29,717,789美元

  • 美国专利第 8,223,093 号:7,429,449美元

  • 美国专利第 10,181,462 号:29,717,789美元

  • 合计 66,865,027 美元,且认定三项专利均构成故意侵权(willful infringement),被告的无效抗辩未达到"清晰且令人信服"的证明标准。

请注意其中的关键交叉点:'948专利同时出现在德州诉讼与ITC 337-TA-1462调查中。同一项专利,被用于对不同的中国显示企业、在不同的法域、以不同的救济诉求(损害赔偿 vs. 进口排除令)反复主张。这是专利运营实体(NPE)成熟打法的教科书式呈现。

需要客观说明的是:截至本文写作时,京东方(深交所 000725)并未就该裁决发布公告,公司亦未公开对该结果作出定性;法院在认定故意侵权后并未判处惩罚性加倍赔偿,原告则在裁决后撤回了永久禁令请求。因此应表述为"一审陪审团裁决与地区法院判决",而非终局定谳。此外,Longitude 与 138 East 已于2025年4月在德州东区另行起诉京东方(分别与海信、LG电子并列被告,后合并为 2:25-cv-00358);京东方亦已针对138 East的专利提起IPR无效程序(IPR2025-01412、IPR2025-01413)。

对中国企业的启示

一、"旧专利"不等于"低风险",反而可能是最锋利的武器。本案两项专利分别于2009年、2010年授权,剩余寿命只有一到两年。恰恰因为临近到期,权利人更有动力选择ITC这类周期短(通常12–18个月)、以排除令为杀伤力核心的战场,并在拿到和解对价后迅速退场。企业在做FTO(自由实施)分析时,若只关注对手的活跃专利组合而忽略日韩企业剥离出的存量资产,将出现系统性盲区。

二、追踪"专利搬家"应成为常规情报工作。精工爱普生2018年4月与2019年7月两次大规模剥离,把大量LCD专利转入爱尔兰实体,随后才有德州诉讼与337调查。USPTO转让登记数据库(assignment.uspto.gov)是公开且免费的。建议对本行业主要日韩权利人的转让记录建立季度监测机制,一旦发现专利批量转入BVI、爱尔兰、卢森堡等地的持牌实体,即应视为3–24个月内可能发生诉讼的预警信号。

三、供应链上的每一个法律实体都要单独评估337暴露。本案把香港贸易公司、越南工厂、美国销售子公司与境内制造主体一并列为被告。转移产能不改变337管辖的触发条件——关键是产品是否进入美国,而非在哪里生产。集团法务应绘制"对美出货路径图",明确每一个可能被列名的实体,并预先安排应诉授权与文件保管(litigation hold)机制。

四、被诉方联合行动可显著改善和解条件。本案中惠科、海信与LG电气、西屋在终止动议上采取一致立场,共同提交不反对声明。面对同一权利人发起的"扫射式"多被告调查,中国企业与其各自为战,不如尽早通过共同抗辩协议(joint defense agreement)整合无效检索、现有技术开发与专家资源,摊薄成本并提升谈判筹码。需注意此类协议应由外部律师起草,以维护共同利益特免权。

五、程序合规的细节会直接影响时间成本。本案申请人因两次遗漏未删减的和解协议,被迫提交第二次修改动议,使终止程序额外拖延数周。337程序对文件完整性、保密处理与期限的要求极为严苛(如答辩期仅为送达后20日,且非有正当理由不得延期)。中国被告一旦被列名,应在收到通知的第一时间锁定美国本地律师团队,切勿因内部审批流程延误而丧失答辩权——未及时答辩可能被视为放弃抗辩,径行作出不利认定并直接签发排除令

案件展望

337-TA-1462的终结不是这场战役的结束,而只是其中一条战线的收兵。'334专利将于2027年10月到期,'948专利于2028年8月到期——在剩余的窗口期内,Longitude 与 138 East 仍有充分动机继续在德州等地对中国显示企业提起诉讼;已合并的 2:25-cv-00358 案与京东方发起的两项IPR程序,都将在未来12个月内产生实质性进展,值得持续跟踪。

对中国显示产业而言,真正的启示或许在于:当中国企业在全球面板出货量上占据主导地位之后,针对中国企业的专利主张已经从"竞争对手的商业博弈",演变为"金融资本对存量专利资产的系统性变现"。应对后者,需要的不再只是产品竞争力,而是常态化的专利情报、跨境应诉预案与集体谈判能力

本文所引事实均以美国政府一手公开文件为准,包括《联邦公报》91 FR 54880(2026年8月25日)、90 FR 54742(2025年11月28日)及USPTO专利转让登记记录。关于德州东区案件的裁决金额与故意侵权认定,来源为彭博法律(Bloomberg Law)报道及陪审团裁决书项目明细;该案判决后程序细节尚待PACER文书进一步核实。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事项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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