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深度学习用于牙科影像分析属抽象概念——Dental Monitoring 诉 Align 案给中国"AI+"企业的 §101 警钟
2026年7月7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在 Dental Monitoring SAS v. Align Technology, Inc.(案号 2024-2270)中作出判决,维持加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的简易判决,认定法国牙科科技公司 Dental Monitoring 两项以"深度学习"进行牙科影像分析的专利权利要求指向抽象概念、缺乏发明性概念,依据《美国专利法》第 101 条不具专利适格性而无效。合议庭再次确认了 2025 年 Recentive 案确立的规则:把通用机器学习技术应用到一个新领域,本身不能使权利要求获得专利适格性。对正在美国布局"AI+"专利的中国企业而言,这是一记不容忽视的警钟。
案件背景
Dental Monitoring 拥有美国专利第 11,049,248 号("'248 专利")与第 10,755,409 号("'409 专利"),均涉及牙弓(dental arch)影像分析:'248 专利指向利用"深度学习装置"评估正畸矫治器贴合度的方法;'409 专利指向获取牙弓影像并以深度学习装置进行分析的方法。2022 年 11 月,Dental Monitoring 在加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起诉隐适美(Invisalign)制造商 Align Technology 专利侵权(案号 3:22-cv-07335-WHA)。
主审法官 William Alsup 采用其著名的"专利对决"(patent showdown)程序,要求双方各自挑选最强权利要求提前决战。2024 年 5 月,地区法院作出简易判决,认定 '248 专利权利要求 1、14 及 '409 专利权利要求 1、7、12 依据第 101 条无效。Dental Monitoring 上诉。
Alice 两步法:“AI+新领域”为何失守
由 Lourie 法官执笔、Schall 与 Taranto 法官参与的合议庭适用 Alice Corp. v. CLS Bank(2014)两步框架,全面维持原判。
第一步(是否指向抽象概念):法院认定涉案权利要求属于"收集信息、分析信息并展示结果"这一早已被判定不可专利的典型类别(援引 Electric Power Group v. Alstom, 830 F.3d 1350 (Fed. Cir. 2016))。权利要求使用深度学习装置分析影像并不改变结论——专利说明书自认该装置"优选为神经网络",且可以从多种现成的图像分类网络中选取。法院直接援引 Recentive Analytics, Inc. v. Fox Corp., 134 F.4th 1205 (Fed. Cir. 2025)(最高法院已拒绝调卷):将通用机器学习组件应用于新的使用领域,权利要求不适格。
对于专利权人强调的"训练"限定——深度学习装置须在包含逾千张牙弓影像的"学习库"上训练——法院认为,在特定数据集上训练模型是"机器学习的固有属性"(incident to the very nature of machine learning),并非可赋予适格性的"技术改进"。
第二步(有无发明性概念):法院认为权利要求中的深度学习装置是常规、通用的,其用途恰恰是执行抽象概念本身,不存在使权利要求"显著更多"的要素(援引 Broadband iTV v. Amazon, 113 F.4th 1359 (Fed. Cir. 2024))。"用深度学习指导正畸治疗在授权时并不常规"的论点亦被驳回:适格性考察的不是发明整体是否新颖,而是权利要求是否落脚于具体技术方案。
对中国企业的启示
一、"AI+传统行业"专利撰写有红线。仅声称将通用机器学习/神经网络应用于医疗影像、工业质检、电商推荐等新场景,在美国面临极高的 §101 无效风险。权利要求必须落脚于对计算机或机器学习技术本身的具体技术改进——例如新的模型架构、可验证的技术效果——并将其写入权利要求文字本身,而非仅停留在说明书叙述。
二、说明书措辞可能反噬。本案专利说明书自述深度学习装置可从现成神经网络中选取,成为法院认定其"通用"的直接证据。以"优选常规方案"扩大保护范围的传统撰写习惯,在 §101 语境下可能自毁长城。
三、特定训练数据不等于适格性。Recentive 与本案已两次明确:在特定数据集上训练是机器学习的题中之义。不要把"我们的训练数据独特"作为适格性的救命稻草——数据优势应通过商业秘密等方式另行保护。
四、注意程序性突袭。加州北区 Alsup 法官的"专利对决"程序会在诉讼早期就适格性摊牌。§101 抗辩成本低、终局性强,中国企业若在美被诉"AI+"专利侵权,简易判决或驳回动议是高性价比的第一道防线,Recentive 与本案提供了直接弹药;反之,作为原告起诉前必须对自身专利做适格性压力测试。
案件展望与结语
本案虽为非先例性判决,但它是 CAFC 在 Recentive 之后又一次干脆利落地否决"AI 应用型"专利,表明该规则已固化为常规操作,且最高法院无意介入。对中国企业而言,美国"AI+"专利的生死线划在撰写阶段:技术性锚定越具体,存活率越高;事后再高明的诉讼技巧,也难以挽救一件先天指向抽象概念的专利。格知律师事务所将持续关注 §101 在人工智能领域的适用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