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官驳回苹果翻案动议:Masimo诉Apple Watch案6.34亿美元专利判决落槌——"患者监护仪"之争与中国可穿戴设备企业的出海警示

2026年7月20日,美国加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James V. Selna法官作出裁定,驳回苹果公司提出的法律问题判决(JMOL)动议与重审请求,并签署终审判决,确认2025年11月陪审团作出的6.343亿美元专利侵权赔偿裁决。这场始于2020年、横跨地区法院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两条战线的健康监测技术专利大战,就此在地区法院层面尘埃落定。苹果已表示将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提起上诉。

案件背景:六年鏖战,两线作战

2020年1月,医疗设备制造商Masimo及其关联公司Cercacor Laboratories在加州中区联邦法院起诉苹果(案号8:20-cv-00048),指控Apple Watch的脉搏血氧(pulse oximetry)等光学健康监测功能窃取其商业秘密并侵犯多项专利。

此后诉讼战线不断扩大。2023年,Masimo在ITC的337调查中获胜,ITC对配备血氧监测功能的Apple Watch发布有限排除令。苹果一度暂停销售相关型号,随后以禁用血氧功能的方式恢复销售,并于2025年推出重新设计的方案——将传感器数据传输至配对iPhone端计算并显示结果,成功绕开进口禁令。

在地区法院的专利战线上,2025年11月,陪审团认定Apple Watch的心率监测与异常心率提醒功能侵犯Masimo第10,433,776号美国专利的权利要求11至14,判赔6.343亿美元。值得注意的是,Masimo的商业秘密指控在此前两次审理中基本未获支持。

核心争议:"患者监护仪"是否涵盖智能手表?

苹果翻案的核心论点是权利要求解释(claim construction)问题:涉案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患者监护仪"(patient monitor)一词应仅指传统医疗设备,面向普通消费者的Apple Watch不属于"患者监护仪",因此不构成侵权。

Selna法官驳回了这一主张。法院认为,该术语在专利语境下的通常含义并不限于临床医疗设备,Apple Watch这类具备持续生理参数监测与异常提醒功能的消费级设备同样可以落入权利要求范围,陪审团的侵权认定有充分证据支持。

苹果同时以陪审团指示错误、己方专家证言被排除为由请求重审,均被法院驳回。法院还维持了专利有效性认定,但认定侵权行为不构成故意侵权,Masimo无法获得加重赔偿。

过期专利仍能带来天价赔偿

颇具警示意义的是,涉案'776专利已于2022年到期。苹果在声明中强调,该专利"仅涉及数十年前的历史性患者监测技术"。但根据美国专利法第286条(35 U.S.C. § 286),专利权人仍可就起诉前六年内的侵权行为主张损害赔偿——专利过期并不消灭已经产生的赔偿请求权。这份6.34亿美元的判决正是针对历史侵权行为的赔偿。

对中国企业的启示

第一,可穿戴健康监测是高危专利雷区。智能手表、智能戒指、健康手环等产品集成血氧、心率、心律失常提醒等功能时,往往触及医疗设备厂商数十年积累的专利组合。中国可穿戴设备企业进入美国市场前,应针对脉搏血氧与生理参数监测技术开展系统的自由实施(FTO)分析。

第二,不要低估权利要求术语的解释宽度。"患者监护仪"这类看似指向临床设备的术语,可能被法院解释为涵盖消费电子产品。FTO分析应以合理最宽解释评估侵权风险,而非依赖对术语的狭义理解。

第三,专利过期不等于风险解除。美国法允许就过去六年的侵权行为追偿。企业排查风险时,不能仅关注在效专利,还应评估近年到期专利项下历史销售的风险敞口。

第四,警惕ITC与地区法院的双线攻势。Masimo同时利用ITC 337调查(谋求进口禁令)与地区法院诉讼(谋求金钱赔偿),迫使苹果两线作战。中国出口企业一旦被诉,应统筹两个程序的证据、抗辩与和解策略。

第五,设计规避是行之有效的止损工具。苹果通过先禁用功能、再以软件架构重设计(将计算转移至iPhone端)的方式绕开排除令,保住了美国市场。遭遇禁令时,快速的规避设计配合海关裁定,可最大限度减少商业损失。

案件展望

苹果已明确表示将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上诉。权利要求解释属于法律问题,CAFC将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 review),"患者监护仪"的解释之争仍有悬念。另值得关注的是,丹纳赫(Danaher)已于2026年6月以约99亿美元完成对Masimo的收购,这笔6.34亿美元赔偿如最终落袋,将由新东家承接。本所将持续跟踪本案上诉进展,为中国企业提供及时的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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