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AI专利授权量首破10万件:代理式AI申请两年激增137%,华为跻身全球第二——IFI年度报告解读与中国企业赴美布局启示

2026年7月28日,美国专利数据分析机构IFI CLAIMS Patent Services发布年度报告《IFI Insights: Inventing AI》。报告显示,2025年全球人工智能(AI)专利授权量达107,279件,历史上首次突破10万件大关,较三年前增长83%。在申请人榜单上,华为以1,822件全球申请位居第二,仅次于三星;而备受瞩目的大模型公司DeepSeek在美国及全球均无任何专利或专利申请。本文解读报告核心数据,并分析中国企业赴美专利布局的机遇与法律风险。

报告背景与核心数据

2025年,全球AI专利申请量达209,518件,其中23%涉及生成式AI(Generative AI),9%涉及代理式AI(Agentic AI,上一期报告中这一比例仅为5%)。过去十年,全球AI专利授权量的年均复合增长率高达35%,申请量年均增长29%。

美国市场呈现"整体降温、结构性爆发"的分化格局:AI专利授权总量较2023年下降约7%,但生成式AI专利授权同比增长11%;代理式AI增长更为迅猛,美国授权量同比增长14%,较2021年累计增长70%。全球范围内,代理式AI申请量同比增长59%,两年累计增长137%,目前已占全部AI专利活动的15%(上期报告为7%),逼近生成式AI的16%。

申请人格局:华为领跑中国军团,大模型新贵"零专利"

全球AI专利申请量前三名为:三星(2,162件)、华为(1,822件)、谷歌(1,672件)。在美国本土申请中,三星以682件居首,谷歌671件、微软585件紧随其后——前三名中没有中国企业。生成式AI领域,谷歌在美国和全球均排名第一;代理式AI领域则由英伟达双料领跑(美国128件、全球225件),微软(112件)和谷歌(91件)分列美国市场第二、三位。

耐人寻味的是大模型公司的分化:OpenAI在2025年提交了27件美国专利申请(全球35件),Anthropic为7件(全球8件),阿里巴巴仅4件,而DeepSeek与xAI在美国及全球均无任何专利或申请。IFI高级营销经理Lily Iacurci指出,鉴于AI技术快速迭代,部分企业选择以商业秘密而非专利保护AI创新成果。

法律暗礁:§101专利适格性仍是达摩克利斯之剑

AI相关发明在美国仍面临《美国专利法》第101条(35 U.S.C. § 101)专利适格性的挑战。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2025年在Recentive Analytics v. Fox Corp.案中认定,将通用机器学习方法应用于新数据环境的权利要求属于抽象概念,不具专利适格性,为机器学习专利敲响警钟。此后,USPTO于2025年8月发布§101审查备忘录,明确"权利要求本身无需明确记载技术改进",审查员应结合说明书判断发明是否体现技术改进——这一相对宽松的行政立场与法院判例之间的张力,正是当前AI专利申请人必须精细拿捏的空间。

对中国企业的启示

1. 赴美布局仍是AI全球竞争的必答题。华为以全球第二的申请量证明,系统性专利布局依然是中国科技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核心筹码;但美国本土申请前三名无中国企业,中企在美布局密度与三星、谷歌相比仍有明显差距。

2. 代理式AI是下一个专利高地。代理式AI申请占比两年内从7%升至15%,仍处于窗口期。中国企业应尽早在智能体架构、工具调用、多智能体协同、Agent安全控制等方向提交申请,锁定较早的优先权日。

3. 撰写策略决定§101存亡。吸取Recentive案教训,AI专利申请应在说明书中充分披露具体技术改进及其实现方式,避免"结果导向"式权利要求;同时善用USPTO现行审查指引,将技术改进叙事贯穿权利要求与说明书。

4. "零专利"策略暗藏出海风险。DeepSeek式的纯商业秘密路线在本土或可行,但企业一旦出海经营,面对337调查或专利诉讼时将缺乏交叉许可与反诉筹码,谈判地位被动。专利与商业秘密的组合拳才是稳妥选择。

5. AI专利密度激增,FTO排查前置。年授权量突破10万件意味着侵权风险水涨船高,中国企业在产品进入美国市场前,应就核心功能开展自由实施(FTO)分析,并动态监控竞争对手的专利授权动向。

结语

AI专利的"军备竞赛"已从模型算法蔓延至智能体生态。对中国企业而言,2026年既是代理式AI布局的窗口期,也是美国§101规则博弈的敏感期。在USPTO审查政策相对友好的当下抢先布局、扎实撰写,将为未来十年的市场竞争储备关键弹药。

数据来源:IFI CLAIMS Patent Services《IFI Insights: Inventing AI》年度报告(2026年7月28日发布);IPWatchdog报道(2026年7月29日)。本文仅为一般性信息分享,不构成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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